兩銀續延代理政府發鈔

2010-09-07

【本報訊】特區政府分別與大西洋銀行和中國銀行續新約,在今年舊約到期後再代理發鈔多十年,金融管指他們過去投入與配合政府的發鈔工作,並一直讓在市場的貨幣供應量能滿足經濟活動的實際需要。 現行代理政府發鈔合同至今年十月十五日,當局昨續與中國銀行澳門及大西洋銀行簽定新一份合同。簽署儀式在行政長官崔世安、中聯辦副主任徐澤、外交部特派員盧樹民等見證下,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分別與兩行代表簽署,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等簽署見證,並有多名官員和嘉賓出席。 新合約內容與現行的大部份相同,如都是兩間銀行各佔發鈔量一半,當中容許百分之五的差距,並全面規範發鈔的流程等,而今次合約為期十年,與現行橫跨澳葡和特區政府的十五年期有所不同。 金融管理局局長丁連星向傳媒表示,感謝兩行一直對澳門的發鈔工作所投入的資源及配合。他續道,本澳鈔票流通量由九六年底的十四點五億元,增至今年七月底的五十七億元;同時間,九六年底經濟總值則是五百二十八億元,到去年底已接近一千七百億,可見貨幣供應量增加能配合得上經濟發展所需。 此外,丁連星稱,正密鑼緊鼓籌備新存款保障計劃及編製相關法律文件,待一切確定準備好時會公布詳情,爭取實施時間是明年年初。若按五十萬存款計算,他指這已保障了百分之九十五的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