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十月政府收回八幅被佔地

2010-10-11

【特訊】政府自去年初啟動了首次打擊非法霸佔政府土地的聯合行動至今,合共收回十多幅政府土地。最近,相繼有兩位未經許可而佔用政府土地的人自願搬離並將土地歸還特區政府,政府歡迎有關人士的合作態度表示。並再重申,不容許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今後將持續打擊該等行為;與此同時,對於租售沒有土地所有權法定憑證之土地又或租售建於該地段上的樓房,均屬不合法,買家或準買家將不受特區政府相關法律之保障。

陸續有人將佔地歸還 政府最近發現在路環鄰近聯生海濱路及西堤馬路有兩幅非法霸佔土地,有佔用人將佔用的政府土地擺放油罐和破舊的建築機器等;另一名佔用人更將所佔的地段圍板,並建有金屬支架頂篷僭建物,被圍起的土地則用作擺放貨櫃及建築材料等物品。兩幅土地的佔用人均是在未獲政府發出土地臨時使用准照和有關工程准照的情況下,佔用政府土地當作私人倉庫,擺放器材、物料以及其他雜物等。 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人員在巡查期間發現上述個案後,即透過不同的渠道設法聯絡當事人,要求他們盡速清理佔地上的物件並將佔地歸還特區政府。其中一幅於本年六月中下旬發現被佔之土地,有關佔地人經與局方人員接觸後,採取合作態度並快速地將土地歸還,至於另一幅面積較大的並建有圍板的佔地,政府於今年六月展開預審程序後不久,佔用人向局方表示會自願搬離,並於7月開始陸續清理佔地上的設備和物件,該名佔用人將於下周內完成清遷,將土地歸還政府。

1至10月已收八幅佔地 政府跨部門於去年初啟動首次聯合清地行動至今,已合共收回十四幅霸地。今年首十個月,則收回了八幅佔地,當中的六幅是在政府向佔地人發出期限內搬離的命令後,佔地人自行清理佔地並將土地歸還特區政府。 政府對持續有佔地人採取合作態度表歡迎,但同時強調,即使自願搬離,由於未經政府許可而佔用政府土地亦屬違法,須負擔法律後果,故政府亦會就有關個案展開行政處罰程序。

租售路環土地或樓房須知 另一方面,鑑於發現有霸佔政府土地的人士將佔地、或將聲稱持有紗紙契的地段,或在沒有土地所有權法定憑證之土地上興建的樓房出售圖利,特區政府重申,被非法霸佔的政府土地又或者聲稱有紗紙契的土地,由於並沒有獲特區政府承認土地所有權,故有關地段買賣或租賃之交易行為,均不合法。準買方或租戶的權益將得不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法規的任何保障;與此同時,在上述兩種土地上興建的樓房,以至在沒有土地所有權法定憑證之土地上所興建的樓宇,其買賣亦不獲特區政府承認。 因此,土地工務運輸局呼籲,凡有意租售澳門特區境內的土地,事先必須了解土地的業權、轉讓條件以及規劃用途等資料,公衆可循政府提供的途徑查詢和了解與土地相關的基本資料,如可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或透過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的《地籍資訊網》(http://cadastre.gis.gov.mo),了解政府已批土地的資料及批出的條件;或已批准發出的街道準線圖,藉此可了解相關土地上樓宇的可建造性、用途、政府對有關土地發展上的要求以及土地屬政府所有抑或屬私人業權等等。至於有意購買本澳物業的人士,則可到物業登記局申請俗稱的「查屋紙」或其他具體資料,以免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