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不能代被監察部門 解決公天問題

2010-11-03

【本報訊】廉署在向電訊管理局發出的報告中,就公天問題向電訊管理局發出勸籲,廉政專員馮文莊強調,監察部門不能取代被監察部門,即問題最終需要由相關部門自行解決,完善自身制度,電訊管理局目前應考慮如何不讓公天問題進一步惡化,以免困擾居民和影響澳門國際形象。 公天問題自回歸後一直未有解決,廉署在向電訊管理局發出的報告中也指出,公天問題困擾市民十年之久,世界上不少版權機構正關注政府處理公天的手法,與澳門國際形象有直接影響。由第一屆政府至第三屆政府,認為現在是時候徹底解決問題。 電訊管理局被勸籲於一年內處理公天問題,馮文莊回應,執行部門可按經驗判斷一年是否足夠,以及研究廉署發出的勸籲中可執行和落實的工作,若執行部門認為存在困難,廉署可以提供技術援助。目前,電訊管理局應是考慮如何不讓公天問題進一步惡化,以免困擾居民和影響澳門國際形象。 他解釋,廉署角色是監察部門,職責是監察,無意發展成超級部門,與被監察機構權力分立,無法取代被監察部門,問題最終需要由相關部門自行解決,完善自身制度,謀求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