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願推動G20首爾峰會實現四個目標

2010-11-09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八日電】(記者 張蔚然)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將於十一月十一日至十四日出席在南韓首爾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第五次峰會和在日本橫濱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十八次領導人會議,中方今日在京透露願推動G20首爾峰會實現的四個目標。 外交部今天舉行中外媒體吹風會,外交部部長助理劉振民、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商務部副部長易小準、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了胡錦濤與會背景情況、主要活動和重要意義。 劉振民表示,G20領導人峰會是全球經濟治理的主要論壇,中方願同國際社會一道,推動首爾峰會實現四個目標: 一是推動各成員繼續本著同舟共濟精神和互利共贏原則,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向市場發出G20成員團結一致應對世界經濟領域重大挑戰的積極信號,以提振市場信心,鞏固世界經濟復蘇勢頭; 二是推動國際金融體系改革,加強國際金融市場監管,增加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機構中的發言權和代表性; 三是推動解決南北發展不平衡,為落實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提供政治支援; 四是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推動多哈回合談判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實現發展回合目標。 易小準就首爾峰會經貿議題提出三點看法: 第一,關於「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框架」。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三者同等重要,都須得到高度重視。特別是在金融危機影響尚未消除的情況下,首爾峰會尤其要強調經濟增長的強勁性、可持續性,這是擺脫危機影響、實現復蘇的根本。 第二,關於南北發展不平衡問題。在實現平衡增長中,最迫切需要消除的是南北發展不平衡。受國際金融危機等影響,一些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面臨新的發展困難,二O一五年如期實現千年發展目標面臨巨大挑戰。中方支援首爾峰會在發展問題上取得積極成果,選擇優先領域制定行動計劃,推動發展進程。 第三,關於推動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目標應採取的措施。一是繼續堅決抵制貿易保護主義。二是主要儲備貨幣發行國保持匯率相對穩定,避免採取競爭性貶值措施。三是發達國家取消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限制,推動更加平衡的國際貿易。四是加大對發展的投入,發達國家切實兌現承諾,加大對發展中國家資金和技術支援,發展中國家通過南南合作,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