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披露地下錢莊成中國富豪洗錢出境捷徑

2011-01-19

【香港中通社濟南一月十八日電】 地下錢莊是中國民間對從事地下非法金融業務的一類組織的俗稱,是地下經濟的一種表現形態。據《山東商報》載文披露,眼下,中國內地一些地下錢莊甚至已發展成為網路化、專業化的地下銀行系統。地下錢莊經濟的繁榮,為中國富豪向海外轉移資產提供了一條穩定的洗錢出境路徑。 報道說,作為金融服務的非法仲介機構,富豪們可以隨時將規模不等的人民幣資產交給地下錢莊並支付相關「手續費」(從萬分之三到百分之幾不等),而地下錢莊則可以通過境外合夥人將對應外匯打入富豪的境外賬戶。 對於轉移財富而言,地下錢莊手續簡單、快捷,資金週轉快,而且能夠逃避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的監管。通常情況下,富豪通過地下錢莊兌換或者轉款,幾分鐘內就可完成一單。 報道說,在中國大陸,包括企業家、商人、高級管理人員、演員、作家等在內的富豪群體熱衷於註冊屬於自己的離岸公司。這是因為,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離岸公司,並願意為其設立銀行賬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而在運作的過程中,一方面這種離岸公司可以幫助富人群體減少納稅額度,另一方面,離岸公司不受外匯管制,這也可以使他們的海外投資、轉移財富計劃更為隱蔽和自由。 英屬維爾京群島是世界上企業註冊數量最多的三大離岸公司註冊地之一。有數據顯示,全球註冊的離岸公司有七十多萬家企業,其中五十多萬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而在這五十多萬家離岸企業中,有二十多萬家公司與中國有關,佔英屬維爾京群島離岸公司的40%以上。 富豪群體通過離岸公司轉移個人資產十分便捷,通常來說,在得到公司註冊代理機構出具的證明後,離岸公司的設立手續一般可在二十四小時內完成。而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一家離岸公司,最少只需要交納三百美元的費用,最多也不過一千美元,這對於身家動輒幾億甚至上百億的富豪而言,實乃九牛一毛。 在中國「出逃」的億萬富豪當中,廈門遠華案主角賴昌星是當之無愧的王中王。據二零一零年福布斯「出逃」富豪榜單顯示,賴昌星以二百五十億元人民幣的涉案金額名列「出逃」富豪第一位,比排名第二的仰融(華晨帝國的締造者,涉案金額七十億元)多出一百八十億元人民幣。 作為人均GDP只有三千六百七十七點八六美元(二零零九年)的發展中國家,中國與歐洲、美國、日本等國相比已然存在著巨大差距。但在億萬富豪的數量比拼上,中國似乎優勢明顯。 據《二零一零胡潤財富報告》顯示,截至二零零九年底,中國內地有八十七點五萬個千萬富豪和五點五萬個億萬富豪,其中千萬富豪同比增長了6.1%,億萬富豪則增長了7.8%,與同期的GDP增速相得益彰。儘管如此,胡潤仍然十分「樂觀」地表示:「還有很多超級富豪潛在水下,不被我們所看到。」根據波士頓諮詢集團在去年十二月份發佈的報告顯示,中國已有六十七萬個家庭擁有百萬美元以上的資產,位列全球第三位,僅次於美國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