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記者 考驗智慧

2011-01-24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制定了《在互聯網上發布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供社會各界參考。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陳海日前表示,市民要謹慎發布個人資料,在網上轉載他人發布的資料亦要謹慎:「不要認為那些資料是公開取得,或在網上取得,就可以任意轉載。」 副主任楊崇蔚又稱:「人肉搜索現象是我們不鼓勵的,並有可能違反澳門的個人資料保護法」。 有關官員的言論引起市民大眾對公民的監督會否被削弱、言論自由會否受到侵害的憂慮。但筆者更關心的是「全民記者」在澳門的前景,會否被扼殺於萌芽? 「全民記者」不單在外國自由先進地區流行,近年也在國內悄然興起,從揭露社會不公義事情,到狠批官僚的卑鄙齷齪,再直擊報道重大災難;都見證了國內「全民記者」從萌芽走向爆發的進程,也充分展現了國內公民意識的提升。相對訊息自由流通的澳門,「全民記者」年代絕沒可能不到來。 以往在民主社會,公眾習慣把監察政府及社會的任務交給新聞媒體,一般民眾也就是要透過新聞媒體才能進行社會監察,但新聞媒體往往受到政治、經濟等因素影響,會有未盡好「第四權」職責,「全民記者」的出現就是要補救傳統主流媒體的監察不足,隨著網絡科技的日新月異與使用的普及,人人都有了麥克風、鏡頭和鍵盤,發聲更為容易便捷,無可置疑地加強了「公民監察」的力量。 當然這也是一把雙劍,有可能被不當利用,犯人私隱,但這種情況在澳門未至嚴重,況且在網絡上的犯罪行為如虛報炸彈、誹謗等,現行法律亦可制裁,司警近年已成功處理多宗,故對「全民記者」時代的到臨,社會好應積極迎接,創造更寬鬆的環境,而不是打壓扼殺,澳門特區才能走向更開放成熟的公民社會。我們如何在監察權與私隱權間選取平衡點,不單只考官員的智慧,也在考社會的智慧。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