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薪百分五

2011-02-02

【本報訊】 行政會已完成討論《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律草案。法案建議調升公務員薪酬百分之五點零八,一百點薪俸點金額增至六千二百澳門元,退休金及撫卹金亦依比例調整,涉及調整的金額為五億元。法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見圖)昨日表示,行政會已完成討論《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律草案。該法案旨在落實行政長官二零一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所提的調整現職及非現職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 法案建議對《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內表一所載薪俸表中的薪俸點一百點的金額,由五千九百澳門元調整為六千二百元,相對於調整前的金額增加百分之五點零八。退休金及撫卹金亦依比例調整。此項調整所需的預算金額約為五億澳門元。 法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據行政暨公職局統計,不包括包工合同制度及私法制度的工作人員,至去年九月底,澳門的公務員有二萬二千七百七十七人。水漲船高,隨著公務員加薪,行政長官及與行政長官的薪酬掛鉤的主要官員﹑司法官﹑立法會議員和行政會成員等,也會隨之按比例調整薪酬。 梁慶庭表示,法案將儘快提交立法會審議。由於今年的財政預算案與過去有所不同,因此加薪所涉及的金額需要在財政預算案作出相關的技術性修改。他說,公務員薪酬福利已經多年沒有調整,政府參考了過去幾年經濟發展情況和通脹幅度,經過研究作出調整,是適當的。他說,這幾年澳門經濟有很大發展,政府也呼籲各界努力,提升僱員的薪酬。而政府作為公務員的僱主,為公務員加薪,作了自己應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