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同性戀三百萬 同性結婚屬非法

2011-02-12

儘管法國的男女同性戀者已達三百萬之眾,但法國憲法委員會二十八日作出裁決表示,該國民法中禁止同性結婚的條款合乎憲法原則。這意味著在法國同性結婚仍屬非法。 法國憲法委員會審議並聽證同性婚姻的議題,來自於一樁同性婚姻案例。居住在法國馬恩省的一對女性同性戀者,已經在一起生活十四年,雙方之前的正常婚姻為她們帶來的四個孩子與其一起生活。這兩位分別名叫科麗娜和索菲的女士多次向當地政府及立法機構要求結婚而未果,為此不斷提起訴訟,將官司打到高等法院、上訴法院,直至目前的憲法委員會裁決。根據二人律師的說法,目前法國民法的相關條文對同性婚姻予以堅決禁止,她們感覺這樣過時的條款與現行憲法精神不符,因此提交憲法委員會裁定原民法條款是否違憲。 法國憲法委員會表示,未來如何處理同性結婚的問題,將交由立法部門討論。 對此裁決,科麗娜與索菲通過律師表示失望。其律師向媒體表示,她們的結婚要求完全為家庭著想,是希望給孩子營造一個穩定的成長環境,同時也涉及到未來兩人去世後遺產的分割以及其中一人去世後孩子的去向問題。律師希望法國憲法委員會能夠釋放明確信號,鼓勵相關部門加快同性婚姻立法的進程。 據介紹,法國現有三百萬男女同性戀者。該國最新一項民調顯示,58%的法國人表示支援同性婚姻,而二零零六年的支援率僅為45%。支援者中,婦女佔大多數;另有35%的法國人表示反對同性婚姻,反對者主要集中在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