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辦演唱會騙兩女商人三千萬

2011-02-25

【本報訊】一名男子涉嫌去年以製作公司之名,訛稱為香港知名歌星在澳舉辦演唱會,騙取本澳兩名女商人合共三千四百多萬元的舉辦費用,司警於昨日在外港碼頭拘捕涉案男子。 涉嫌詐騙男子姓歐陽,三十一歲,澳門商人。 案發於去年初,歐陽男子以製作公司名義向一名相識的本澳女商人聲稱在澳製作舉辦香港某歌星演唱會,要求合作投資四十萬港元,稍後,男子交還五十五萬元給女商人,聲稱當中十五萬是舉辦演唱會所賺得的。 至五月,男子又向該女商人聲稱又再製作大型同類演唱會,要求再次合作。女商人經之前合作賺錢引誘,遂與另一名女商人合作投資,兩名女商人自五月至十二月期間,分五次分別交給該男子六百萬港元和二千八百三十萬港元,兩名女商人交付金錢後,多次聯絡姓歐陽的男子均未能接觸,始知受騙,遂向司警局報案。 司警調查後鎖定涉案男子,至昨日上午十時許,姓歐陽男子經外港碼頭入境時為司警員拘捕,被捕男子拒絕合作交代所騙贓款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