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職業司機輸入外僱

2011-02-25

對於日前本澳某巴士公司業建議當局允許其到外地招聘有經驗司機作臨時補充的報導,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以下簡稱該會)表明,自特區政府成立以來,已多次承諾職業司機不可輸入外僱,該會絕不容許此缺口被打破,並促請當局嚴守有關立場和施政承諾,保障本澳職業司機的就業權益。 該會認為,作為一間在外國有經營公交業務經驗的跨國集團管理公司,有關公司在競投本澳巴士服務營運權時,應明瞭本澳現行政策、掌握現時公交狀況和公交市場的問題;在投得營運權時,須著手籌劃人手。雖然該公司表示,曾先後舉行招聘會以及透過刊登報紙、勞工局、招聘網站、公司網頁以及員工推薦等渠道招聘員工,但據知情人士透露,該公司在招聘會面試過程中,並沒有向求職者明晰薪酬待遇及入職日期,令人質疑該公司招聘員工的誠意。 為確保本地職業司機就業前景,自二○○八年起,該會及屬下工會積極動員會員及有興趣人士報讀由勞工事務局舉辦的重型客車(D2)培訓課程,至今培訓課程已開辦至第七期。目前持有重型客車執照約五千多人,據此市場上理應有足夠合資格的人力資源,故該會認為業界該不會存在巴士司機人手不足的問題。 不過該會承認,合資格人士是否選擇入行,與行業規章制度、薪酬待遇與工作條件有很大關係。現時,巴士行業主要存在編更制度不合理、欠缺退休制度的問題,且按規定,職業司機年滿65歲就會被政府收回職業駕駛牌照,屆時不但失業,更連過去服務公司的工齡也不獲補償,難以吸引新一代入行。故早前該會亦就有關問題與政府磋商,建議政府應檢討上述的規定,改為以司機的健康狀況作為衡量是否應該續發牌照的準則,並期望政府能推動運輸業界設立公積金或退休保障制度。 今年八月新的巴士營運模式即將投入服務,按照現時的簽約條件,巴士公司有責任落實對醫療、公積金等員工福利的保障。該會認為,特區政府作為公交服務的主導者,應創造更多有利的條件和良好工作環境,吸引更多已考取職業司機駕駛執照的人士入行,並負起監督的責任,確保相關公司為職業司機提供退休保障制度、完善工作條件和各項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