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欲增發公司制的士牌

2011-03-03

【本報訊】的士服務問題近月再成熱話,交通事務局表示,正著手修訂的士規章,研究以公司模式增發的士牌照等,以便監管,好提升服務質素。 中區社諮會昨開會,出席的交通局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會後說,當局現從三方面去改進將來的士服務,除加強監管力度外,正進行的士客運規章之修訂,他指出,現行的士客運規章沿用十一年,實有必要修訂,新的將會加重罰則,如有司機嚴重違規可中止其的士工作資格,圖加強阻嚇作用。 交通局還檢討全澳的士數量供應,研究可增加多少和分階段推出的情況,羅誠智稱,這將會在短期內有方案出來,原則上政府傾向以公司制度模式增發的士牌照,以便同時附設一定門檻的服務條件要求對方遵守。他認為,引入新公司制,將有利業內產生競爭和提升服務質素。  

黃的未來或舊區設站常駐 政府批予宏益的電召的士批給合同將於八月屆滿,羅誠智透露,有關公司已表態願續約,當局正與其磋商新約細節中,而早前提出的引進GPS派車系統對方已準備就緒;至於的士入舊城區問題,也期望在新的條款中解決,如當局考慮在舊區設的士站,設定時間有黃的常駐,滿足市民需要。 社諮會副召集人黃耀球謂,的士需求非常之大,實際供求嚴重不足,委員們都紛就如何加強的士服務的監管、完善法律法規以及增發牌照等方面發表意見,強調的士問題急需現在處理,希望政府勿分短、中、長期計劃去做,應盡快解決,才能真正公交優先。  

委員倡的士發牌審質不審價 委員歐家輝在議程前發言指,本澳的士服務質素長期遭人詬病,當局收到三千七百多宗投訴和發現違規三百四十多宗,數字雖多,但只屬冰山一角,有關方面應加以正視,加強執法,處罰違規行。 歐家輝又建議,政府應增發以公司管理模式的的士經營准照,不應該再發出以個體戶經營的,制定以配額方式發牌,並制定行為規範,故發牌審批標準應以該公司計劃書的服務質素、服務理念等,不在乎牌照費用的高低。 此外,有委員倡可考慮開放電召的士市場,讓逾一家以上的公司進場;也有人認為,黃的續約時應加設其他條件,如要求採用有高環保標準的車輛、培訓司機外語能力等等,提供更優質服務。更有委員提出,當局可以固定薪金形式聘請的士司機工作,要求其留在舊區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