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惡少涉多番勒索搶劫學生

2011-03-03

【本報訊】四名未成年無業少年和學生,涉嫌搶劫及勒索一名未成年學生共值四千多元的手提電話及遊戲機,又多次勒索該學生交付金錢,否則被毆打,學生在無法再支付索錢返家偷取時被母親揭發報警,拘捕四未成年人。 涉嫌搶劫勒索未成年少年分別姓李,十六歲,無業。另三名未成年少年由十四至十五歲,其中兩人為事主同學。 案發去年十二月下旬,一名未成年學生放學後與數名同學及少年到巴坡沙大馬路大明閣附近休憩區遊玩。期間,一名少年將該學生拉到一旁,搶去他身上一部價值二千元的手提電話和一部價值二千七百元的遊戲機多媒體播放器。 翌日,事主向同學查問如何可取回被搶物品,該同學聲稱搶劫的少年返了內地,但可代為追討。兩日後,少年致電事主,聲稱需支付二千元始可取回手提電話和遊戲機。相約到中星商場一間遊戲機舖門口交收,但少年收取金錢後聲稱日後始交還物品。 至今年一月初,少年又多次致電事主要求再支付金錢,否則將他毆打。事主恐被毆下,先後三次向少年交付每次一百至二百元不等。至二月二十八日,少年再致電事主索取四千元,並於學校門口等待事主放學。事主因已無法再支付金錢,遂於數名少年陪同下返回住所。數名少年於其住所梯間等候,惟事主在家中準備偷取金錢時被母親發覺,追問下揭發被搶劫勒索事件,躲於梯間的數名少年聞聲知事敗逃去。 事主母親即帶同兒子往警區報案,在認人手續中認出李姓少年的相片,其後,警員到田畔街一單位拘捕李姓少年,李否認搶劫,辯稱是事主自願俾他的。警員隨後又到又同地點再拘捕涉案的三名未成年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