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亞馬遜地區 雪佛龍罰賠740倍

2011-03-08

南美洲厄瓜多爾法院裁定,美國石油巨頭雪佛龍(CHEVRON)旗下的德士古(TEXACO),在一九六O至九O年代於亞馬遜森林傾倒大量有毒廢料,污染該國亞馬遜地區,判處雪佛龍賠償逾八十六億美元(約六百七十億港元),另加一成法定罰款,總賠償額達九十五億美元(約七百四十億港元),相當於雪佛龍去年純利五成。裁決續稱,若雪佛龍十五天內不作公開道歉,罰額將增加一倍,意味賠償額可能跟英國石油公司(BP)去年在墨西哥灣漏油事故賠償二百億美元(約一千五百六十億港元)相若。環保團體稱裁決是「歷史性及史無前例的」,是原住民首次向西方跨國企業取得的訴訟勝利,期望案件可成先例,規範西方企業在發展國的營運,要遵從與發達國相同的環保標準,並向違規者作巨額索償。 德士古一九六七年起在厄瓜多爾開採石油,自一九七二年開始與政府合組財團經營當地石油生意,直至一九九O年才把股權交予政府。厄國的印第安人團體指出,油公司在一九七二至一九九二年間,把六百八十億公升有毒廢料,倒入廢料坑和亞馬遜河流,破壞雨林和農作物,毒死農場牲口,並導致當地癌症患病率上升。 油公司雖已清理廢料坑,但坑洞附近的地底仍存在油污。農民投訴受污染的土地不能耕種或畜牧。當地亞馬遜社區約三萬居民一九九三年聯署入稟紐約法院,控告德士古污染環境。美國上訴法院隨後裁定,案件應在厄瓜多爾審理。雪佛龍二OO一年收購德士古後,「繼承」了這單官司。 雪佛龍聲言,在進行收購前;厄瓜多爾政府已接納德士古提供的四千萬美元清理費,雪佛龍應免刑責。該公司又揚言法官無視原告「涉及詐騙的證據」,譴責裁決「不合法理、不能執行」將上訴。 法院裁定雪佛龍須支付五十四億美元,修復被污染土地,另付十四億美元為當地社區建醫療系統,又支付八億美元治療受污染影響的患者,並支付約十億美元修復水資源及協助恢復當地文化。此外雪佛龍還應向原告額外支付約八‧六億美元賠償。原本索償逾二百七十億美元的原告,則認為賠償額太低,擬提上訴。因雪佛龍在厄瓜多爾並無資產,相信當局很難追討賠償,西方投資者對罰款消息不以為然。Arroyo」串錯成「Gloria Arrovo」,被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