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組清拆高廈平台僭上僭建

2011-03-10

【特訊】由政府跨部門組成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簡稱「拆遷組))持續採取聯合行動,昨日清拆位於提督馬路一近年才入伙的高層大廈兩個僭建物,其中一個僭建物封閉了平台唯一的逃生通道,另一個僭建物更在此僭建物上「僭上僭」。土地工務運輸局強調,平台屬高層大廈其中一處重要的避火區域和緊急疏散通道,是發生火警時逃生及等候救援的地方;市民不應因一己之私僭建和霸佔大廈公共地方,罔顧大廈眾多住客安全,累己累人。  

霸佔公共地方 封閉逃生通道 昨日清拆的平台屋位於提督馬路朗悅居四樓B及五樓B單位對出的大廈公共平台,政府於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接獲同一座大廈住戶的投訴後到現場調查,發現四樓B單位對出公共平台的非法工程剛開始進行,並隨即發出禁止施工令,要求違法人立即停工。期間,由於違法人繼續施工,土地工務運輸局聯同警方於二OO九年曾兩度封閉現場。 然而,該違法人依然故我,將約九百平方呎的住宅單位連同非法佔用的九百平方呎的公共平台,擴建成為一間一千八百多平方呎的平台屋。僭建物封閉了平台唯一的逃生通道,嚴重危害走火安全。 政府為此於去年刊登告示要求違法人淸拆僭建物,並將平台恢復原來狀態。由於違法人至今從未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自行清拆平台屋;因此,政府決定展開拆遷行動。  

僭建物上再僭 同日一併清拆 今次淸拆的不僅是四樓B座單位住戶在對出公共平台延伸的僭建物,同時還包括五樓B單位住戶的僭建物。五樓B座單位的僭建物是在樓下四樓B座單位的平台僭建物上再僭建。其於毗連樓宇通天位置建造僭建物,僭建物以圍網構成及有金屬上蓋;並且在單位的另一邊用鋁窗封閉單位陽台。 政府在二OO橫年底接獲對四樓B座單位的投訴後,於翌年五月發現五樓B座單位亦新增了僭建物。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及今年一月分別刊登了「通知相關人士聽證」的告示及「命令清拆僭建物」的告示。由於違法人沒有在限期內向土地工務運輸局表達自行清拆的意願,故政府決定同日一併拆遷該「僭上僭」違法建築。  

已記錄在案者 政府陸續處理 除上述兩個個案外,局方會陸續處理該大廈內其他佔用大廈公共平台的僭建個案;在今日行動期間,亦對該幢大廈內正進行的其他非法工程即時開立卷宗以便處理。 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再強調,政府已設立了打擊非法工程的恆常機制,儘管政府不會「一刀切」取締現有僭建物,但市民亦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因凡新增或翻新的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會列作優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