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促訂建築物抗震標準

2011-03-17

【本報訊】本澳雖沒屬於國家抗震設計規劃中的第七級別,即大地震出現率低,但建築抗震程度仍需要達五至六級。澳門大學土木工程系助理教授陸萬海(見圖)指出,本澳目前建築物的防震要求只沿用過去澳葡政府時期,以葡國為基礎的較簡單防震系數,建議應針對澳門各區土質,建立數據庫以便建築物在防震設計上按其重要性考慮建築物的抗震程度。 日本上週發生大地震和海嘯,網上又傳出廣東省存在斷層,有機會出現地震,引發社會關注到本澳建築物的抗震能力。陸萬海指出,日本與澳門的距離超出受影響範圍,相信受日本地震影響的機會不大。在建築物的抗震設計上,大多是基於過去歷史和澳葡政府時期以葡國為基礎的較簡單防震系數作設計,澳門發生高強度地震可能性較低,一般建築物的抗震程度只有較保守的抗震力。不過,由於考慮到風力對建築物的影響,建築物風力影響的設計有助提升抗震能力,所以建築物的抗震力也獲得相對提高。 土質的不同,地面感受到的地震強度也有所差別,他指出,新填海區由於土質較鬆,一旦發生地震地面感到的搖晃度會較大,相反舊區地底由較結實的花崗岩組成,一旦發生地震地面感到的搖晃度會較低。故此,建築物應針對不同地質有不同的抗震力,如新填海區建築物抗震力要較高,重要性的建築物抗震力也要較高。據他了解,土木工程實驗室已進行了澳門各區地質初步分析,希望可以盡快公佈,讓各區建築物在設計時按地質考慮抗震力。 由於本澳建築物規章只規範風力的影響,抗震力上只沿用多年前葡國系數,要求較簡單,陸萬海建議特區政府要完善相關工作,與內地有關規範接軌。 另被問到澳門有否需要建立地震和海嘯預警機制,他表示,海嘯影響範圍較大,若澳門要建立海嘯預警機制需要與廣東省及香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