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322號
2011年03月22日
星期二
工務局去年收則五千八百逾九成審結
2011-03-22
【本報訊】工務局去年共收到五千八百八十六宗申請個案;截至今年二月,逾九成已審結,「建築」及「裝修」等申請,去年的平均處理天數少於或與法定天數相若。對有發展商投訴工務局批則慢,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廳長陳榮喜解釋,若申請的則有質量,交齊所需文件和設計上符合建築條例,將可於服務承諾內完成審批,未來將會繼續優化流程,提升效率。 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去年共收到的工程計劃的申請個案達五千八百八十六份,至今年二月,有五千四百三十二份已審結,佔百分之九十二點三。當中,建築類工程計劃申請有八百二十四份,完成率為百分之五十八點八(草則有百分之五十八獲批准、百分之四十二不獲批准;正則有百分之七十八獲批准、百分之二十二不獲批准);裝修類工程計劃的申請有一千一百三十七份,完成率為百分之九十三點二(有百分之八十獲批准、百分之二十不獲批准);其他類別工程計劃、簡單裝修工程通知、工程准照及動工等申請的完成率亦介乎百分之八十五至一百。 工務局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實施流程優化,與二零零八年未實施流程優化前對比,「建築類(包括新建、擴建樓宇項目之申請)」及「裝修類」的申請的平均處理時間減少百分之四十二至百五十八,處理速度比零八年之前提升一倍。 「建築類」的建築工程及擴建工程計劃平均處理天數分別為九十九點一四天(不包括公屋項目)及九十六點一八天,少於法定的一百零五天;「裝修類」的更改工程及合法化工程計劃平均處理天數則分別為七十七點三二天及七十五點八七天,與法定的七十五天相若。 隨著去年流程優化工作得到進一步深化,處理申請的平均速度更漸趨穩定。仍有市民和發展商投訴工務局批則過程慢,陳榮喜回應,一般情況下,倘若申請人所遞交的計劃文件齊備,且符合法例規定,建築計劃草案和工程計劃(俗稱「草則」和「正則」)的申請,由開立案卷到審批結果的程序需時各六十天,加上局方整理、發送對外諮詢的十五天,以及諮詢外部機構所需的三十天, 「草則」和「正則」的申請法定處理時間為一百零五天,但面對外部諮詢,部份個案要在此時限內完成有點困難。他又解釋,若申請人交齊所需文件和設計上符合建築條例,將可於服務承諾內完成審批。以公屋項目為例,一般可於三十五天月完成審批。
不符規定或改則重審需時 他補充說,非每個工程計劃的申請都能一次獲批,倘若申請人遞交的計劃文件未齊或不符合現時所有與建築條例相關之法例規定,如與建築物高度有關的街影計算、樓宇高度、文物保護等重要條件有抵觸時,其審則結果將為「修改」,即申請不獲批准;申請人必須重新入則,修改當中設計以符合法例規定,該申請亦須重新經過一次上述的審則程序。如申請人提交的工程計劃一而再、再而三不符規定,致使不斷重審,加上申請人修改圖則的時間,需時往往超過一年。 工務局為提升對工程項目的審批效率,先後推出了十七個表格化申請、網上查詢個案審則進度、《建築、擴建工程計劃審批準則及行政程序指引》,並正陸續將指引由建築工程進一步擴至裝修工程,完善及規範工程審批。針對諮詢回覆的時間不穩定,工務局將建立諮詢函回覆提示系統,系統已在試用中。局方將會公開更多審批資訊,包括公佈過去一年的審則統計數據,往後並將每半年一次發佈;逐步完善網上服務,擴大網上查詢個案進度的資料內容,進一步完善審則工作。
發指示明確補習社督課中心裝修要求 另外,因應裝修工程的申請個案趨增,工務局三月二十一日起將推出《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更改工程入則手續與技術指引》,透過簡單易明的圖示及點列式說明,明確設置補習社、督課中心等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基本硬件和設計上的法例要求,並列出行政程序和注意事項,一方面冀有助市民選擇合規格的地點開辦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避免招致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亦可減少入則時因重要錯漏導致的重審,從而縮短審批時間。未來一至兩個月,將會推出老人院和托兒所批則指引,以及舉行相關說明會,讓市民對這些指引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