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增至兩千元

2011-04-01

【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召開全體大會,委員會通過,四月開始將調升養老金、殘疾金和社會救濟金,回應社會訴求。另外,將政府外判服務中的保安及清潔工最低時薪由二十一元調升至二十三元。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全體大會昨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主持,通過了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調升養老金、殘疾金和社會救濟金、社協去年工作報告和今年工作計劃等。  

殘疾金及救濟亦同步調高 調升養老金、殘疾金和社會救濟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考慮社會實施情況,調升後,養老金和殘疾金金額將由目前每月一千七百元增至二千元,調升幅度為百分之十七點六四;社會救濟金金額由一千一百一十五元調升至一千三百一十元,調升幅度為百分之十七點四八。上述金額調整將由四月份開始實施,由於行政工作需時,未能趕及四月份發放,將在下次發放時補發差額。  

外判保安清潔最低時薪廿三元 政府外判服務中的保安及清潔工最低時薪二十一元於二零零七年九月推行,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協調員孫家雄表示,經過三年來經濟發展,以及早前調升了臨時最低收入補貼至四千四百元,有需要調整政府外判服務中的保安及清潔工最低時薪,將時薪調整至二十三元,升幅約為百分之十。調薪後,月薪計的員工每月工資為四千七百八十四元,日薪為一百八十四元。政府將於相關批示公佈後三個月,與相關服務判給公司簽約,要求於該批示頒佈後三個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