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405號
2011年04月05日
星期二
海關緝私肉帶走一漢
2011-04-05
【特訊】針對一些未經檢疫的肉類流入澳門,昨天,澳門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緝獲一宗非法進口肉類案件,共檢獲六十九公斤未經檢疫之鮮活食品。一名收集者被邀往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昨早海關關員在關閘外圍對水客進行監視行動,於上午九時左右,海關關員發現有數名水客所攜帶的物品有異常,因此,海關關員尾隨其後,發現有關水客把攜帶回澳的數袋物品放置於華大新村第二街樓梯下的花圃前,同時,一名男子在附近鬼鬼祟崇地四處張望,約於十五分鐘後,當該名男子整理有關物品準備離開時,海關關員採取截查行動,檢獲一批未經檢疫之鮮活食品。經調查後,該名收集者為新口岸一食肆的外僱勞工,其承認協助一名本澳男子將有關物品看管及收集,並交到前來提取的男子即可,而其可獲得一百元澳門元作為酬勞。 是次行動,海關共檢獲﹕已宰水鴨二十隻、已宰鮮雞四隻、鮮豬肉重十五公斤、大魚頭重五公斤、魚卵重五公斤、桂花魚重三公斤、黃骨魚重三公斤及側魚重二公斤,合共重六十九公斤。 海關以《對外貿易法》起訴該名外僱勞工。如罪成,將最高可被判十萬元的罰款。同時,該名外僱勞工亦涉嫌觸犯《聘用外地僱員法》,因此,會按該法律對其進行起訴,並移交勞工事務局處理。 海關懷疑有關緝獲物是作為供應本地食肆之用,會作進一步跟進。同時,再次呼籲市民發現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作為食材,或懷疑非法肉類收集點時,請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