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娛樂場擬十六歲禁足

2011-05-12

【本報訊】由於現時沒有法例限制青少年進入的士高、酒吧等容易接觸毒品的高危娛樂場所,禁毒委員會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現正探討修改法例,以十六歲為分界線,限制青少年進入高危的娛樂場所。另外,政府現籌設由民間機構開展青少年戒毒輔導中心。 澳門藥物用者中央登記系統顯示,去年的青少年吸毒者比例較二OO九年下降百分之九點四,他們的平均年齡是十七點四歲,首次濫藥的年齡低至十四點八歲,以吸食氯胺酮居多 (佔五成三),而吸食冰毒的增幅凌厲 (二O一O年佔三成二,二OO九年僅佔一成六)。在自己家、朋友家及酒店等較「隱藏」的場所吸食毒品的有五成半。 禁毒委員會下設的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現討論修法限制青少年進入高危的娛樂場所。禁毒委員會副主席、社工局局長容光耀表示,正如一些電子遊戲場所,限制青少年入內。若青少年在高危的場所容易接觸毒品,政府有責任提出修法,但仍有需要做更多的諮詢。 現時,的士高、酒吧沒有法定的進場年齡限制。至於修改那些法例,容光耀表示,仍有待法律顧問進行檢視。小組召集人潘志明表示,小組現正探討是否以十六歲為限制進入高危娛樂場所的分界線。另外,政府現正籌設由民間機構開展的青少年戒毒輔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