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應更名社會保障房

2011-05-18

澳葡政府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推出經濟房屋政策以來,解決了大批中下階層的居住問題,因而被視一項德政。不過,三十年來行之有效的經屋政策,卻因為特區政府修訂現有的經屋制度法律而搞得滿城風雨,爭議不斷。對此,街坊總會副理事長梁慶球 (見圖) 在接受本報專訪時,直指政府的房屋政策出現了嚴重失誤,搖擺不定,沒有清晰的政策導向。 他說,澳門回歸之初,由於經濟不好和「沙士」影響,當時停建經濟房屋是對的。但是在賭權開放、中央政府放寬內地居民到港澳「自由行」、經濟發展後,大量外資湧入澳門炒樓,樓價狂升,政府還沒有考慮興建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令到房屋問題引起社會民怨沸騰,至今積重難返。政府在二○○七年提出的「三四五六」計劃落實不了,後來再提出在二○一二年建成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要按時全部完成也非常困難。  

梁慶球指房屋政策混亂 他指出,政府在房屋問題上存在幾個誤區,因此導致房屋政策的混亂,不清晣。一是經屋是否姓「公」的問題。他表示,政府提交給立法會審議的新經屋法律制度法案,將實施了三十年的經屋法津中的不適合的地方修訂是應該的,因為社會發展了,情況有所不同。但是經屋的性質絕對不可以改變,因為經屋由頭到尾都是私人財產。經屋制度三十年來行之有效,從來沒有人質疑過其性質。根據經屋法律,經屋是賣給低收入人士的,政府同樣收取土地溢價金,只不過是減免一半的物業轉移稅,只控制購買條件、准入及准出,以及控制發展商的利潤,不存在公產的問題。他說,國內從計劃經濟轉為市場經濟,將單位宿舍賣給職工。但現在澳門有人卻想走回頭路,建議經屋要賣給政府。這簡宜是倒行逆施,擾亂人心,對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區不利。 二是所謂「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屋政策。梁慶球直言有關官員完全不了解現在市民對於社屋和經屋的需求,政府這一房屋政策完全扭曲市民的需求。因為現在大量市民需要的是經屋,而不是社屋。就算去年申請社屋的也只有一萬個家庭,如果能提供,短期內根本就沒需求。「社屋為主」對不準焦點,因此有關政策該調整。  

經屋一向是私有財產從未姓「公」 三是誤認為經屋是公共房屋。他說,如上述,經屋由頭到尾是私人財產,因此政府應該將公共房屋政策調整為「社會保障房屋政策」。他認為社會保障房屋應包括三種房屋:一是廉租給低收入人士的社會房屋,二是賣給低中收入人士的經濟房屋,三是賣給中產人士或夾心階層的限價房。他表示,由於自由市場的樓房與經屋的價格相差好多倍,如果沒有中間價來調節,買不起自由市場樓房的市民就會全部要求買經屋,與低收入人士爭經屋。如果有了條件較好的限價房,中產人士就不必爭經屋了。他強調,這三類社會保障房屋應限於本地居民,不准賣給外地人士。 四是誤認為樓價下跌,很多人的樓房都會成負資產。梁慶球表示對此絕不同意。他說,樓房是商品,可升可跌,很正常。為何只可升,下跌就成負資產?另一方面,樓房不是普通商品,不可以全部讓發展商控制,不可能全部是自由市場,政府必須調控,尤其是大升大跌時。政府應保障老百姓有房住,住得起。如果大家都買得起房子,就有歸屬感,社會就會穩定。 對於政府推出不少措施去控制樓價,梁慶球認為是對的,但他質疑那麼多招數為何不對準地產發展商,對囤積土地、長期不發展的沒有推出措施?他說,現在澳門社會存在的深層次問題是大家覺得社會不公平、不公義。為何窮人建天台屋就拆,有錢人加建六層就合法?為何窮人一生只能買一次經屋就擔心會圖利,有錢人把地產炒了幾十次都沒有問題?他希望政府官員看清楚澳門出了什麼問題,不要只推說是反對派搞事。 澳門居民最大的願望是安居樂業,梁慶球表示,溫家寶總理很了解澳門居民的願望,因而在去年訪澳時,要求特區政府利用雄厚的財力加快公共房屋建設。現在就看特區政府的決心和行動了。他認為,將來五幅填海地中的住宅用地,應有一半以上用於興建三類社會保障房,社會才會平衡、穩定。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