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9死48傷副縣長被免職 雲南瀘西兩煤老闆武裝械鬥

2011-06-16

【香港中通社昆明6月15日電】15日,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通報瀘西縣「11‧18」案件調查處理情況,案發時現場曾發生爆炸和槍擊,案件涉及糾紛雙方犯罪嫌疑人87名,此外,紅河州對包括5名縣處級幹部在內的20名幹部進行了問責處理。其中,瀘西縣副縣長王洪偉被免職。 據介紹,2010年11月18日,瀘西縣小松地煤礦經營者王建福與耀進煤礦經營者鄭春雲因煤炭越界開採發生糾紛,王建福在得知鄭春雲將聚眾到礦上滋事的消息後,預先安排人在井口埋設炸藥,準備槍支,在鄭春雲一夥到達現場後實施引爆和槍擊,爆炸造成2人當場死亡,48人不同程度受傷,槍擊造成2人當場死亡,5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惡性刑事案件。 經雲南省、紅河州、瀘西縣公安機關全力工作,案件成功告破。目前,王建福一方3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爆炸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槍支、爆炸物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等10項罪名;鄭春雲一方4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等13項罪名,均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紅河州紀委副書記向從科介紹,對20名幹部進行了問責處理。其中縣處級幹部處理情況為:對時任瀘西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委的段永林及分管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國土局的瀘西縣副縣長王洪偉給予「免職」問責,對時任瀘西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的呂慶偉給予「調整工作崗位」的問責,對時任瀘西縣委書記的黃兆坤給予「通報批評」問責,對瀘西縣縣長張智俊給予「通報批評」問責。目前,紅河州紀委監察局已對王洪偉、段永林進行黨紀立案,對相關違紀問題開展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