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酒醉遭友姦

2011-07-05

【本報訊】一名內地女子與一名澳門女子,分別因醉酒遭到「友姦」,兩名受害事主均是由友人向警方報案求助後,將涉案的三名男子拘捕,三嫌犯經受查後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一為內地人一為澳女子 遭友人強暴的內地女子姓梅,廿六歲,安徽人,涉案男子姓李,卅歲,遼寧人。 案件揭發於本月一日凌晨一時半,治安警局接獲一名女報案,指其友人在新口岸某酒店房間內遭人強姦,警方人員接報到場調查,向受害的姓梅女子查問案發因由,梅女稱於前一天上午,在氹仔遇見包括姓李男子在內的數名相熟友人,並於當天黃昏分同往晚膳,在同餐時飲了不少酒,且醉至不省人事,至酒醒後才發覺自己身在酒店房間床上,且全身赤裸,李某則躺在其身旁,李某見她醒後要求與他發生性行為,梅女拒絕,卻仍遭李施暴,李某在強姦事主後隨即逃去,梅女立即至電友人求助報案。 當警方在調查此案時,酒店保安員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從五樓酒店升降機內走出,並由走火通道向樓下奔跑,觸動了酒店保安警號,酒店保安員在樓下將疑人截獲,送交正在酒店查案的警員查問,察覺該名男子正是強姦嫌犯,嫌犯受查時否認強姦梅女,並辯稱是梅女主動要求的,嫌犯更稱,因身體疲累而拒絕梅女才離去。 警方將兩人送往醫院檢,證實嫌犯在梅女體內留有精液,有證據顯示嫌犯強姦梅女,已將之移送檢院。  

兩案事主均由友人報警擒人 另宗強姦案害人為廿餘歲澳門居民,事主於數年前在網上認識一名香港男子,兩人四年來一直有在網上交流,至本月一日,事主接獲該網友知會,表示會連同數名朋友來澳遊玩,相約屆時會面。 至七月二日凌晨零時,事主偕同一名女性朋友往路氹城某酒店的士高內,與該名姓陳的香港網友(男,廿四歲,保險業)及隨同數名朋友會面,一起飲酒暢談,飲至當日凌晨二時許,對方提議轉往所住酒店再飲,事主與友人應允同往,稍後卻飲醉不省人事,陳某見事主醉倒便欲對其性侵犯,事主同行女友見狀圖制止,卻被陳的同行朋友推出酒店房間,事主朋友於當日上午未能與事主聯絡,相信她已出事,才向司警報案。 司警人員接報後到場調查,發現房間內共有四男一女,包括尚未清醒的女事主及涉嫌人陳某和陳的三名朋友(均男性),司警將一干人等帶返警局調查後,證實嫌犯陳某曾對女事主性侵犯,陳的一名友人曾協助陳犯案,另兩男子與案無關,司警已將兩嫌犯正式拘捕,並起訴陳某對無能力抗拒之人作性侵犯罪名,案件已移交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