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727號
2011年07月27日
星期三
專家談「7.23」事故賠償 妥善安撫 勿言「獎勵」
2011-07-27
【中新社北京7月26日電】(中新社記者 周銳)「7.23」溫州動車事故首個賠償結果26日達成,賠償金額為50萬。有關方面人士稱,其中5萬元是向短時間內接受談判並簽訂協議的家屬的獎勵。有專家認為,相對以前鐵道部規定,賠付已有較大幅度提高;但「獎勵」之說,既不恰當,也不公平。 儘管「7.23」事故已經進入第4天,但圍繞著事故調查、事故賠付的討論仍在持續。 據悉,此次賠償將在「旅客人身傷亡賠償限額15萬元」加「強制保險2萬元」再加上「20萬元的保險理賠」這37萬元的基礎上,再加上遇難者家屬交通費、安葬費、家屬贍養費等,共計不超過45萬元。若迅速達成賠償協議,可另獲5萬元獎勵。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認為,「獎勵」的說辭不夠恰當。他表示,「7.23」動車事故引發全國關注,其善後工作不能操之過急,更不能趕時間。考慮到遇難者家屬情況各異,官方應該充分體諒他們的心情,慎重協商賠付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制度分析與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舒可心認為,「獎勵」給人感覺是表現出想儘快結束的和稀泥態度,而相關方面更沒有資格隨意把納稅人的錢「獎」出去。舒可心認為,面對各方關注和諸多質疑,對鐵道部來說,當下最關鍵的就是以誠信的態度毫無保留地公佈真相,並以專業的精神配合事故調查。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也指出,「獎勵」的提法,既不恰當,也不公平。無論是先簽者獎勵,還是晚簽者多拿,都有失公平。 郝演蘇表示,生命不分貴賤。一般來說,事故賠付由「規定性」、「懲罰性」和「善後性」三個主要方面組成。從上述賠償方案看,「懲罰性」和「善後性」的賠償有所不足。有關方面應妥善做好善後工作的每一個細節,盡可能地安撫遇難者家屬。因為「這既體現出對生命價值的尊重,也涉及到維護國家和政府形象的問題」。 據來自事故現場的消息,「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首批遇難者名單26日發佈,事故善後賠償工作當天同步推進。「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善後處理小組負責人陳醉說,他們成立了25個善後小組,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以人為本的理念進行賠償,救治的金額全部由溫州市政府墊付,目前已經緊急下撥了2000萬。這些善後小組將按照一對一的模式逐個進行談判,按照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對遇難者家屬進行賠償。每天早晚兩次發佈事故善後處理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