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居民求恢復社屋輪候資格

2011-08-11

【本報訊】十多名因超出社屋收入上限而被除名的居民昨到政府總部遞信,希望當局能恢復其輪候資格。 該十多名人士在新澳門學社陪同下,拉起「行政長官體恤民情調升收入上限,房屋局長冷血除名輪候多年泡湯」橫額,並遞交請願信。 該批居民在信中指,輪候社屋時間長達十多年,分別於今年初收到房屋局除名信,指申請人收入超出上限或聯繫不到申請人、申請人是經屋輪候名單內家團成員等不同原因被除名。因收入上限超出標準而被除名人士指,他們的收入上限標準是按調升前的標準計算,被除名後不久政府上調收入上限,令他們輪候十多年白費,曾多次向房屋局上訴,但被駁回,成為特區政府反應緩慢的犧牲品,希當可以獲恢復申報資格。 昨日有出席遞信的李婆婆表示,輪候社屋已有十多年,由於租金近年急升,只好租住月租四百元的女床位,以月薪五千二元收入維持生計,加上養老金後收入上限超出當局規定,今年六月份接獲房屋局的除名信。被除名後她更加憂慮將來的居住問題,感到政府不體恤長者的生活情況。同樣被除名的游先生表示,輪候社屋已有七年時間,由於兒子將他加入經屋家庭成員之內,因此喪失了社屋的輪候資格,實際上他是獨居長者,認為當局沒有實際了解輪候戶的情況,有住屋需要的人士未能上樓。 陪同居民前往遞信的議員區錦新認為,由於政府調升社屋收入上限反應慢,未能追上通脹,令一批輪候戶因為收入輕微改善而因收入上限超出規定而慘被除名,輪候多年也空等,希望政府能約見這批被除名的輪候戶,否則他們會繼續透過社會行動,爭取恢復資格。他感到,輪候戶為追上通脹而努力賺錢,改善收入為儲錢上樓,結果因超出收入上限而除名實在可惜和不合情理,認同居民爭取恢復輪候資格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