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一年有成效

2011-08-16

【特訊】《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2010年8月13日生效,過去一年,跨部門工作小組堅决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而掃蕩行動將持續進行。 至今,根據舉報及旅遊局檔案庫資料,旅遊局調查了1029個單位,封印了152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219個曾經列入調查範圍的可疑單位,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跟進,相信這些個單位已被放棄用作非法提供住宿,証明新法律起重要阻嚇作用。 在調查中,向在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722名住客調查取證,住宿者中有39名逾期逗留人士及29名非法入境者,已交警方處理。 目前,旅遊局共開立了152個制裁卷宗,並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46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各科處罰款澳門幣20萬元。至今,已有2名違反者在法定期限內主動繳交了澳門幣20萬元的罰款,15名違反者被送交强制徵收。同時,26名不合作義務者各被處罰款澳門幣3000元,12人已繳納罰款。另外,已對2名招攬者各科處罰款20000元。1間公司疑向旅遊局提供虛假聲明,觸犯刑事罪,其卷宗送交檢察院處理。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一年,在執法過程中,不斷面對新挑戰,當中可見有關非法活動在運作模式上之轉變以及所涉及的問題眾多,其複雜性已不限於對住客帶來單純的滋擾,更牽涉社會安全的問題,引起了公眾的關注。故此,旅遊局有需要進行研究及調整策略,以回應新形勢的需要。 目前,旅遊局正加緊招聘人手,增强執法力度及進一步提高效率。除打擊行動外,在宣傳方面,針對入境旅客及居民,旅遊局及法務局曾印製及派發宣傳海報及單張,並在本地電視台及電台推出宣傳短片及廣告。同時,旅遊局亦在內地電視台及關口的電視屏幕推出鼓勵旅客入住合法旅館的宣傳短片,又分別在內地及澳門向內地旅客發放手機短訊,並與Yahoo、Google等網絡搜尋器合作,當使用者以某些關鍵字搜尋澳門住宿訊息時,即顯示宣傳法律及合法旅館的資料。為進一步方便市民舉報,旅遊局又製作一批印有舉報熱線及網址的鎖匙扣,透過相關社團代為派發。 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是長期工作,旅遊局一直與社會各界保持溝通,掌握更多訊息,並感謝相關社團及大厦業主會等提出意見,使執法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