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糾紛 導遊未違規

2011-08-22

【本報訊】一個來自江西參加港澳珠三地五日遊的旅行團,當中九名男女團員因不滿行程中賭場自費遊項目要求退款後,昨日完成本澳行程及向導遊要求賠償一天本澳酒店住宿及三餐食用的費用,並拒絕繼續餘下的珠海一天遊行程,警方和旅遊局派員了解未發現導遊有違規情況。 昨日上午九時許,警方接報氹仔國際機場對面一酒店發生旅遊糾紛,警員及旅遊局人員先後到場了解,一團二十多名團友的江西港澳珠五日遊的旅行團,有團員因不滿前日自港來澳所參與的行程中,當中自願自費參加的賭場參觀項目要收取一百二十元人民幣,要求本地導遊退款。 本地導遊表示﹕該團本澳行程中列明包括一項自願自費賭場參觀活動,所收取費用包括旅遊巴加班及油費等雜費,屬自願及可拒絕參加的活動。經旅遊局人員調解,本地導遊並未出現違規。最後導遊願意向團員退回自費參觀賭場的一百二十元的費用。團員收回退款後均依行程乘坐旅遊巴到關閘繼續珠海一天遊。 但當中九名男女團員收得退款後,聲稱該賭場自費遊項目浪費了他們的行程,要求本地導遊額外賠償一天本地酒店住宿及三餐食用的費用,拒絕乘車離開。雙方僵持至下午,在旅遊局和警方協調下,該五天遊的內地團始再繼續珠海行程。 自本澳和國家旅遊局於八月一日實施,規範旅遊秩序的措施後,本澳首宗發生的旅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