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901號
2011年09月01日
星期四
吳國昌促交代新巴服務合約
2011-09-01
【特訊】議員吳國昌要求當局向公眾交代巴士服務合約內容。他指出,政府調度巴士公司臨時承擔個別路線,其後又遭拒絕,令人質疑新巴士營運模式是否有相關的規定,以及如可依約執行。吳國昌認為,巴士合約內容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他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研究可否公開巴士合約資料,以及當局是否有權調整巴士路線分配。 其書面質詢如下: 「特區政府籌備多年推出新的巴士營運模式,初步實行卻亂象頻生,既有巴士公司臨場聲稱資源不足,未能依約承擔路線班次,而特區政府交通事務局一度調動其他巴士 公司臨時承擔個別路線班次,其後又遭拒絕承擔。公眾廣泛質疑,究竟新巴士營運模式有沒有相關規定,依約應如何執行,是否有罰則,是否有權調整承擔路線等 等。再者,當九月開學後,倘亂局未解,當局須增設臨時巴士路線或點對點巴士服務,亦應當依約調度。 為實現陽光政府,體現施政透明度,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本人已透過立法會正式索取特區政府分別跟三家巴士公司為新巴士營運模式簽立之合約內容,暫未獲回覆。由於特區政府分別跟三家巴士公司為新巴士營運模式簽立之合約內容跟公眾利益直接相關,特區政府究竟可否公開資料? 二、 特區政府分別跟三家巴士公司為新巴士營運模式簽立之合約內容,特區政府是否有權臨時調動其他巴士公司臨時承擔個別巴宜公司之路線班次?是否有權要求巴士公司承擔增設臨時巴士路線或點對點巴士服務?若依約有據,對抗拒者有何罰則? 三、 特區政府分別跟三家巴士公司為新巴士營運模式簽立之合約內容,特區政府是否有權因應三家巴士公司之間能力參差的實況,調整承包巴士路線的分配?是否有權要求巴士公司承擔新增設巴士路線或削減原有的路線?若依約有據,對抗拒者有何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