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902號
2011年09月02日
星期五
新福利退休主流方案候公司覆
2011-09-02
【本報訊】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表示,勞工局已經將新福利巴士公司員工對於退休計劃的意見整理出一個主流方案,昨天發函給「新福利」,現正等待該公司的回覆。而對於日前有外地僱員投訴僱主剋扣工資,他指如有人要脅強迫外僱「回水」,則屬刑事恐嚇罪,要由司法處理。 勞工局局長孫家雄(見圖)昨天在接受訪問時被問及新福利巴士公司的勞資糾紛。他表示,勞工局已經就新福利公司員工對於退休計劃舉辦了三場意見徵集會,出席的員工共有三百多名,佔該公司員工總數的百分之六十五。他說,員工對於領取退休金有不同意見,有的要求年資二十年就行,有的認為二十五年;有的要求六十歲退休,也有的認為六十五歲較合適。根據大多數意見,勞工局整理出一個主流方案,即退休年齡六十歲、年資二十五年,可以領取百分之百的退休金,提前三十天申請,每年有兩次機會。 他表示,勞工局已經在昨天以公函的形式,將該主流方案發給新福利公司,現正等待該公司的回覆。如果收到「新福利」正式通知,就會通知該公司員工。他強調,有關退休計劃比勞工法的有關規定為優,因此需要勞資雙方有共識。如果勞資任何一方不同意,就要按照勞工法的規定處理。 另外,對於日前有三名外地僱員投訴被迫向僱主「回水」,向勞工局求助無果,孫家雄表示,所有的僱主都必須透過銀行過戶轉賬,將人力資源辦公室批准的合約訂定的工資金額每月按時轉到外僱的戶口。如果僱主按規定做,就是履行了「勞工法」、「外僱法」的要求。但是如果有任何人士要脅、迫害外僱在自己的戶口取出錢給任何人士,就屬於刑事恐嚇罪,屬於司法警察局調查的對象,這與勞動關係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