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908號
2011年09月08日
星期四
一試兩證不損居民優先就業
2011-09-08
【特訊】為提升本澳行業人員專業資格的認受性,確保從業員的技能水平或服務素質達到要求,勞工事務局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循序漸進地為不同行業的工種推出職業技能測試。局方推出的「一試兩證」技能測試,目的是讓澳門居民只需在澳門通過一次考核,便可同時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及澳門職業技能證明書,為本地居民在內地就業或創業提供有利條件,增強就業競爭力。 在「一試兩證」技能測試成功實施的基礎上,本局現正研究以設施管理業作為首個「一試三證」的試點項目,讓澳門居民通過一次考核,可分別取得澳門、內地及國際認可的職業技能證明,將有關工種的技能水平與國際接軌,提升澳門整體競爭優勢。長遠來說,隨著澳門社會經濟的發展,尤其是特區政府積極推進和深化區域合作,澳門與內地或其他地區已逐步建立更緊密和合作的夥伴關係,不斷為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和動力。在優勢互補及互利共贏的區域合作過程中,互動及交流必然越趨頻繁,職業技能或專業人員資格的雙邊或多邊互認將是發展的大趨勢。 勞工事務局推行的「一試兩證」及「一試三證」技能測試的對象僅為澳門居民,外地人士不符合資格參與「一試兩證」或「一試三證」,更遑論可在澳門取得職業技能證明及就業權利。根據澳門法律的規定,外地僱員只是作為本地人力資源缺乏或不足的補充,僱主欲聘用外地居民在澳門工作,必須向特區政府提出申請,待獲批有關許可後方可聘用。因此,外地人士持有任何國家和地區的職業技能證明、專業資格或准照等,也不具有在澳門工作的權利。因此,倘日後澳門與其他地區達成職業技能或專業人員資格互認的協議,本地居民仍然絕對擁有優先就業的權利。 另外,鑑於坊間對「職業技能證明制度」與「持證上崗制度」兩種制度的性質和內容仍有不清晰的情況,勞工事務局重申,「職業技能證明制度」屬於自願參與性質,目的是讓參加者透過技能測試,證明個人在某種職業具備專業的理論知識及操作技能水平,並鼓勵勞動人士透過持續進修及累積工作經驗,考取更高級別的技能證明,逐步邁向更高層次的工作崗位,是一項優化及促進人力資源向上流動的自願參與性制度。而「持證上崗制度」屬強制性參與,是特區政府對涉及生命安全、重大資產處理等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較強,並關係到公共利益的職業場所而實行的准入制度,簡單來說,從業員必須首先取得相關證明,才能從事有關工作,並受相關法規監管,目的是確保提供服務者的服務素質。由於「職業技能證明制度」對從業員的職業技能水平作出了評級,因此可考慮將有關評級作為持證上崗的一個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