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刑訴法典提升訴訟效率

2011-09-15

【中新社澳門9月14日電】(記者龍土有)14日下午,澳門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聯合澳門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修訂《刑事訴訟法典》有關事項。 為適應社會的發展及公眾需求,澳門特區政府經研究後,擬對現行《刑事訴訟法典》進行修訂,這也是本施政年度立法計劃之一。 澳門法改局及法咨會分別聽取了司法機關、刑事警察機關、律師業界和學術界等人士的意見,邀請中國、葡萄牙的法律專家及學者進行交流,在此基礎上,法改局及法諮會編制了修訂《刑事訴訟法典》諮詢文件。 為更廣泛聽取意見,特區政府決定就上述法典的修訂建議,進行公開諮詢,諮詢由即日起至下月24日,為期40天。這次修訂《刑事訴訟法典》重點之一是放寬特別訴訟程式適用範圍,並增設簡捷訴訟程式,希望提升訴訟效率。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稱,修法目的是希望在不影響與訟人固有權利下,優化訴訟程式、提高訴訟效率。修訂工作涉及革新特別訴訟程式及簡化審判制度等。  

修訂建議依循六方向 △在公開諮詢期間,法改局及法諮會將透過多種渠道收集有關修訂《刑事訴訟法典》的意見,包括將修訂《刑事訴訟法典》諮詢文件放置於水坑尾街188-198號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氹仔黑橋街平民新村75K號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新馬路民政總署大樓等政府部門,供市民索閱,並將諮詢文件上載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網站(www.gov.mo),法改局及法諮會網站(www.dsrjdi.ccrj.gov.mo)。市民可以透過電郵地址(consultation@dsrjdi.gov.mo)、郵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6樓)或圖文傳真(28750814)將意見寄往法改局。此外,法改局及法諮會將與本地司法界及學者舉行專題交流會,以聽取專業意見。 修訂《刑事訴訟法典》的建議所依循的方向如下: 一、革新特別訴訟程序 二、合理配置資源 三、簡化審判制度 四、完善上訴制度 五、確保訴訟參與人的權利 六、訴訟期間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