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1018號
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女子涉詐騙百多萬
2011-10-18
【本報訊】一名女子佯稱認識基金經理及房屋局職員,先後騙取一名女莊荷投資基金及購買經屋的金錢合共一百三十五萬港元,司警據報在關閘拘捕正準備離境的女疑人。 涉詐騙女子姓黃,三十四歲,報稱任職地產職員,之前曾任職莊荷認識女事主。 女事主五十餘歲,莊荷。 零九年三月,黃姓女子向女事主稱認識一名朋友任職投資基金的經理,若投資十萬港元,每月可有八百元回報,女事主遂將二十五萬港元交付黃女代為投資基金,女事主期後亦收到八百元的回報,但隨後未有再收到回報。 至零九年八月上旬,黃女又向女事主稱認識兩名房屋局職員可代購買經屋,又出示兩個聲稱為房屋局職員的身份証副本,女事主在聽信黃女之言下,先後分數次將合共一百一十萬港元交給黃女作為代購經屋費用。至兩年後的今年八月,黃女再向女事主要求支付三十五萬港元,聲稱支付後方可入住經屋。但女事主發覺事件可疑,遂向司警局報案。 司警員調查揭發事件屬詐騙案。黃女聲稱為房屋局職員的兩名事主亦非房屋局職員,對事件全不知情,相信與案無關。至本月十六日下午,女疑人經關閘離境準備往內地時,為司警員截獲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