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價過路費」案時軍鋒獲刑7年

2011-12-16

【中新社平頂山12月15日電】(記者 李貴剛)15日,備受海內外關注的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在河南省魯山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作出宣判,時軍鋒、時建鋒兩名被告分別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2年6個月。 河南省魯山縣人民法院當天公開審理此案,並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時軍鋒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5萬元人民幣;被告人時建鋒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金1萬元人民幣。同案一起判決的還有時留申、王明偉,二人犯偽證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河南禹州農民時建鋒,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間,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自己的兩輛大貨車上安裝假軍牌,共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合計逃費金額為人民幣368余萬元人民幣。2011年1月,河南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以詐騙罪判處時建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追繳時建鋒違法所得一切財物。 此案披露後,引起社會強烈反響。隨後,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啟動重新再審程式,並引發負責此案的相關責任人被問責、武警人員涉案等系列連鎖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