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後檢討會否推向強制性 「央積金框架」一般性通過

2011-12-17

【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案,議員批評法案只有框架,內容空泛之餘,更沒有指出中央公積金過度到強制性公積金的時間,以及如何推動私人企業加入央積金制度。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首階段將會先推行非強制性公積金,三年後再檢討是否具條件將中央公積金推向強制性。為吸引私人企業將私人公積金轉向央積金,將會提供稅務上優惠。 立法會昨邀請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等政府代表列席全體大會,引介和一般性討論《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案。 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自二零零八年提出,養老金屬第一層社保制度,而中央公積金則屬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經過近四年討論和草擬,昨日才送交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討論,被議員認為姍姍來遲。 法案中只列出資金來源來自僱主、僱員及其他成年的澳門居民供款、特區政府財政盈餘撥款,而供款比例,帳戶資產管理、現行私人退休金併入等將由專項法規訂定,如「管理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及有關款項的分配程序」將由行政法規補充,被議員批評,法案名符其實只是一個框架,大部份事項由行政法規補充。又批評,現時央積金只有政府注資,未能推動僱主、僱員參與,中央公積金制度名不符實。政府有何計劃推動私人企業參與?可攜性又有沒有足夠考慮?何潤生擔心政府的決心,如何能有效推行私人企業參與央積金?他希望,政府能交出推動私人企業參加或過度到央積金的時間表。另高開賢憂慮,中小企僱主是否有能力參加央積金。  

議員批評央積金名不符實 政府為合資格人士開設央積金戶口,除開戶口一萬元外,又兩次注資,多位議員關注到,政府應該為注資的資金設立機制,按每年財政盈餘中撥出一定百分比為戶口注資,不要如現在般由行政長官隨意撥款。更指出,公務人員退休金計劃由於經歷金融海嘯,投資失利,部份受益人的退休金蝕本,希望政府將來可以透過開標,選出合資格的基金管理公司,令央積金戶口內的款項能得到增值。 議員高天賜一度提出,由於法案內容未完善,希望政府能將法案收回。但立法會立席劉焯華指,法案具備了符合《基本法》的立法規定以及陳述理由等,立法會接收了不會向政府彈回,但高天賜可以提出將法案延遲審議的投票。高天賜提出將法案延遲審議的投票除他一人投支持票外,其餘二十名出席的議員均投反對票,不獲通過, 大會繼續按計劃一般性審議該法案。 張裕表示,法案是構建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基礎,通過法規以後,才有條件逐步開展餘下的各項工作,包括以行政法規規範戶口的管理等,故此,剛開始推行時將先以非強制性推行,三年內按計劃逐步實現雙層式社保,並再檢討是否具條件將中央公積金推向強制性。  

先推行非強制性三年內實現雙社保 據政府統計,二十四萬多本地居民勞動人口中,四成(約九萬五千人)已參加了私人公積金計劃,行業覆蓋銀行、保險、博彩業等,張裕表示,未來將優先推動該四成就業的本地居民及所屬企業參與央積金制度。 而葉炳權表示,現時對於推行公積金制度的私人企業有稅務優惠,為吸引相關企業未來加入央積金,將會進一步提高稅務優惠。另外,目前已有一項與《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案的行政法規準備就緒,涉及供款比例,需要向社會諮詢,另外一項涉及戶口管理和監管的行政法規仍在草擬當中,期望明年上半年可以向社會諮詢。 對有議員憂慮央積金會加重中小企僱主負擔,葉炳權表示,央積金是進步國家地區的制度之一,澳門需要與國際接軌,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企業需要回應社會進步,調整經營策略適應社會進步。故此,推行初期將先以非強制性著手,避免一刀切對社會做成大影響。他又表示,即使是國際性的投資機構,也難避免在經濟低潮或衰退時投資失利,央積金戶口受益人要有心理準備,將來也會加強投資教育,令受益人了解帳戶管理及投資風險,但相信,央積金制度長期是對受益人有所裨益,為將來退休生活提供保障。 法案獲一般性通過,數名議員在表決聲明中再次呼籲政府儘快跟進的工作定出日程表,回應社會對未來養老規劃的期望。首要工作需要設立機制,將目前已享有公積金或退休保障的私人機構僱員,率先過渡至中央公積金體系之內,解決相關人士轉職時的公積金可攜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