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足球員姚韡 承認「打假球」

2011-12-17

【新華社香港12月16日電】香港廉政公署16日表示,港菁足球隊一名20歲球員姚韡上月因賄賂其隊友「打假球」而被拘控,該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審前復核時認罪。 此案裁判官羅德泉表示,將把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審理,以待被告的家庭背景、教導所及勞教所三份報告之後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香港於11月15日主辦一項國際友誼足球賽,由香港青年代表隊對陣俄羅斯國家青年隊。控罪指,姚韡曾於賽前的12日及14日,先後提出以幾萬港元及四萬港元,行賄隊友陳湛羲和邱於銘要求打假球,但被二人拒絕。 辯方律師稱,被告在內地遇上一名人士建議他打假球,並承諾給予報酬。被告返港後向兩名隊友提出行賄,但兩人並未答應,賽事最終並無作假。律師還表示,被告無案底係初犯,且其來自底層家庭,是因一時愚蠢犯案,希望法庭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