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咪錶錢箱3青年被控罪

2011-12-17

【特訊】檢察院日前完成一宗三青年盜竊咪表錢箱案的初步偵訊工作,涉案的三名嫌疑人已被檢察官建議採取定期報到、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 案情顯示,涉案的三名本澳青年男子彭某、駱某、李某,一名十八歲爲搬運散工,兩名十七歲無職業。二O一一年十一月至今在本澳北區先後有三百餘個停車收費咪表內的錢箱被盜,治安警得悉後展開偵查,目標鎖定本案三名嫌疑人。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警方分別將他們截獲,上述三人對盜竊咪表錢箱的事實供認不諱。三名嫌疑人分別於今年十至十一月在網吧相互結識,駱某表示懂得開啓停車收費咪表的鎖頭,盜取箱內金錢。隨後,他們分工合作、互相配合選擇淩晨以後實施盜竊,盜得錢箱近六百個造成損失價值二十二萬元,所得箱內贓款一萬二千餘元均用於吃喝玩樂。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爲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案件嫌疑人涉嫌觸犯盜竊罪,並向法官建議對三名嫌疑人採取定期報道, 禁止離境的強制措施,案件交還警方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