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落區解釋控煙法

2011-12-20

【特訊】為加強商鋪對《新控煙法》的瞭解,衛生局李展潤局長、鄭成業副局長及疾病預防中心湯家耀主任,聯同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李兆田主任及多位衛生督察,一同穿上控煙督察的制服於昨日下午到中區水坑尾一帶,沿途向各商鋪派發禁煙標誌並向商鋪解釋《新控煙法》的相關規定(見圖)。 李展潤局長表示,在《新控煙法》正式實施後,公共場所管理人有責任勸喻和阻止煙民在法定禁煙範圍吸煙,以及於顯眼處張貼經行政法規核准的禁煙標誌。目前本澳已有不少商鋪加入無煙食肆的行列,部份未加入無煙食肆的商鋪,對新控煙法的反應亦相當良好。當局早在半月前已開始推廣相關活動,至今已派發了近10餘萬的禁煙標誌,且會按實際需要而繼續印製。在執法方面,將會按未來的實際操作情況考慮是否再擴大執法人員隊伍,同時會檢討是否就本地入口煙草的數量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