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協會反駁返葡人士不能領房津

2011-12-23

【本報訊】對於行政暨公職局指部份退休公務員已返回葡國,而不向他們發放房屋津貼,澳門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金人士協會予以反駁,並表示如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有關退休公務員的申訴信送交三十天後仍不予答覆,將入稟行政法院。 澳門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金人士協會昨天下午就房屋津貼問題舉行會議(見圖),該會會長方永強表示,行政暨公職局較早前給該會的函件表示所有公務員都可以領取房屋津貼,但二十多天後該局在回覆財政局時又說,有些退休公務員回歸前已經獲得返回葡國的機票,故不在澳門,不能領取房屋津貼。他反駁說這是笑話,因為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二OO二年的一個指引,已將退休金移轉到葡萄牙退休管理局的退休人士,不會喪失成為澳門退休人士的資格。而且,這些人士長期在澳門居住,領取養老金和政府派發的現金分享等。 他還指出,根據第二/二O一一號法律,除了正住在政府宿舍和正領取房屋津貼的公務員外,都有權領取房屋津貼,並沒有規定回歸前獲得返葡機票的人士不能領取,公職局不可超越法律的規定。他認為,澳葡時期規定擁有私人物業的公務員沒有房屋津貼,而現在卻可以領取房屋津貼,說明特區政府改變了概念。而那些政府官員卻沒有政治觸覺,對法律的認識甚淺,不夠「料」,令到政府難堪。 方永強表示,該會有一百六十九位會員因為不獲發房屋津貼,從九月十九日起陸續提出上訴,去函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至今已超過三十天仍沒有回覆。由於根據規定,政府不回覆即表示默認駁回,因此他們將聘請律師,在法定在九十天內陸續往行政法院落案上訴。他還批評政府沒有依法施政,因為按照「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財政局應該就該會的投訴諮詢該會或相關人士後才能作出決定,但財政局官員漠視法律,沒有向他們諮詢,他同時希望廉署就該會的申訴短期內回覆。 據悉,除了該會一百六十九位會員外,還有大約七十名非該會的人士也不獲發房屋津貼。估計如果這些人全部都獲發房屋津貼,一年共需約四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