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欲多發兩電信網絡牌照

2011-12-28

【本報訊】明年起電信市場全面開放,政府透露,計劃發出三張營運商牌照,除澳門電訊自動取得其中之一外,餘下兩張的會公開招標,爭取明年上半年發牌。 行政會趕及在年底完成討論《設置及經營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制度》行政法規草案,內容主要規定設置及經營固定公共電信網絡者須領取牌照,發給牌照的職權屬行政長官所有;獲發牌照實體須繳付經營獲發牌照業務的回報金;牌照可以有償或無償方式移轉,但須經行政長官預先許可,並列出十項權利和廿項義務等。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指,未來發出的營運商牌照預計會有三個,其中一個會向公共電信服務被特許人澳門電訊發給牌照,其他兩個牌照將招標決定。這將透過公佈於《特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特定規章進行所需的招標程序。 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表示,待法規公布後,會立即準備招標工作,短期內向外公布進一步消息,當局會加快工作配合電信市場開放,爭取明年上半年發出兩個牌照。  

有信心吸引到新營運者 本澳門一個五十多萬人十七萬戶的市場,規模有限,但陶永強不擔心吸引不到新營運者加入,因為本澳現要融入珠三角,又有粵澳合作框架和橫琴發展規劃,這些都需要電信設施的配合,所以他們對此有信心。 至於澳門電訊對其他營運商共用屬政府的特許資產設施的相關管理費訂定則還在磋商中,但陶永強澄清,當中不存在雙重收費,政府是無須向澳門電訊交付管理費用。 按草案表示,獲發牌照的實體有權提供頻寬服務、租賃線路服務、數據中心服務及與澳門包括基礎電信網絡在內的公共電信網絡互連。  

成本降居民可間接得益 而對居民實際的影響,陶永強解釋,今次法案是推動建設新電信網絡,是為將來推更多服務創造較好、較競爭的環境,而屆時專線服務增加,新舊營運商價格的差異產生競爭,令流動電話營運商、互聯網經營者可選價錢較優的使用,間接降低服務成本,最終令市民得益。而大家較關心何時有多一個互聯網服務選擇的問題,以至固網電話服務等,則不在這處理。 被問到一早計劃明年要開放市場,但年底最後幾天才提出草案,是否工作有點兒慢?梁慶庭則未有正面回應,稱法案有一定的技術難度,現已銜接這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