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促停批私營骨灰龕場

2012-01-06

【特訊】議員何潤生引用政府的土地批給資料,認為現時以境外人士為主要銷售對象的大型私營骨灰龕場所,理應為澳門居民所用;社會亦質疑本澳在未有統一部門批核及監管情況下,私營骨灰龕場所獲批興建、經營甚至在境外銷售的合法性。他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何潤生又認為當局在立法規管私營骨灰龕場所前,應暫停批給這類申請。 其書面質詢如下: 「二零一二年施政報告行政法務範疇中提到,本澳將於今年制訂私營骨灰龕場所的相關規範,但早前卻有私人企業以「用作興建先人紀念堂」的批文興建以境外人士為主要銷售對象的大型骨灰龕場。此外,上述骨灰龕場所使用之土地曾更改用途,據第5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顯示,相關土地獲更改用途為「興建一座先人紀念堂及停車場,為澳門居民提供一個專有而確定的地方來擺放遺體火化後的骨灰,並對先人進行傳統的祭祀」,由此可見,有關骨灰龕場理應為澳門居民所用而非以境外人士為主。事實上,社會大眾已紛紛質疑在本澳現時對骨灰龕場未有清晰定義,亦沒有統一部門作批核及監管的情況下,有私營骨灰龕場仍可獲批興建、經營,甚至進行境外銷售活動的合法性;同時,亦質疑有關當局未有對相關土地承批者違背批示內容使用土地作出監管的做法,憂心本澳珍貴的土地資源有否被合理、有效地使用。 儘管當局一再強調本澳的市政墳場可供申請的骨灰和骨殖箱位超過一千六百個,未來三年將增加約四千個箱位,骨灰龕、骨殖箱設施供應充足,能夠應付本澳未來十年的需求。然而,隨著本澳死亡人口不斷上升,由二零零零年的一千三百三十八宗上升至二零一零年的一千七百七十四宗,預計到二零三一年,每年平均死亡人數將超過四千三百宗,可見居民未來對於墳場墓穴、骨殖箱及骨灰龕位的需求將越來越大。面對本澳門土地資源有限的矛盾,當局除了確保有關殯葬場所滿足本澳居民未來需求,更應研究並尋求長遠的解決方法,以免該類場所無規劃地大量興建佔用過多的土地資源,以至影響城市的整體規劃及長遠發展。 針對上述的各項問題,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在港、澳兩地均缺少規範私營骨灰龕場運作之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於本澳有私營骨灰龕場提供對外銷售服務的做法,請問行政當局有何措施保障外來消費者的權益,避免相關銷售糾紛影響澳門特區的整體聲譽? 二、請問行政當局是否還有類似上述私營骨灰龕場的例子,在缺乏法律監管之下以另一種使用形式申請批出土地的情況?為何未有對上述私營骨灰龕場之土地承批者違背批示內容使用土地的做法作出監管?會否在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相關法律法規出台前,採取應對措施暫停有關場所的批給、興建或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請? 三、本澳現時的殯葬方式以土葬和火葬為主,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當局會否考慮研究及推廣新型的殯葬方式,例如:植樹葬、草坪葬、骨灰深埋和骨灰撒海等,完善相關的配套服務,讓居民有更多的選擇,保護本澳的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