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110號
2012年01月10日
星期二
永寧經屋揭質量問題 陳明金批官商同一鼻孔出氣迴避責任
2012-01-10
【本報訊】就永寧經屋等所揭發的質量問題,立法議員陳明金批評發展商到桯責部門都沒有積極正視問題,而是同一鼻孔出氣第一時間迴避責任,為此他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日前,媒體陸續報道永寧經屋和望善社屋存在各種各樣的質量問題,似乎公共工程的質量問題總是無法有效杜絕。對於永寧經屋的質量問題,發展商回應稱,單位內所有物料均通過房屋局審批,單位內包括櫃、水管等是較好的用料,不會差過私人樓宇,品質好壞屬見仁見智,可能因此與住戶期望有落差;房屋局表示有參與相關的驗收工作,並強調質量沒有問題;而建設辦卻表示,經屋選用的材料,以耐用和安全為主要考量,並設有多重監管,至於裝修方面則是見仁見智。從發展商到權責部門,好似一個鼻孔出氣,又是「通過驗收」、又是「強調質量無問題」,又是「見仁見智」,似乎一致認為有關工程是沒問題的。然而,面對鋅鐵水喉生鏽、空心膠廁所門及門框輕敲即破、廚櫃板料如山渣餅、廁所座廁漏水等等鐵錚錚的事實,難道只是市民在「雞蛋裡挑骨頭」? 房屋局、建設辦面對出現的問題,不應第一時間迴避責任,而應該積極正視、面對,重新全面展開質量審查工作,以及組織發展商、監理公司,研究善後之策,給市民一個滿意的答覆。 為此,本人提出如下質詢: 一、永寧經屋發售至今不足三個月,出現上述的種種問題,行政長官在回應有關問題時表示,樓宇的結構和樓宇的安全,直至樓宇建造完成需通過一定的手續,既然有投訴,政府應根據這些投訴去作進一步的專業分析,會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有關問題。各行政當局將如何按照行政長官的指示,以負責任的態度去處理相關問題? 二、房屋局曾表示:「有關設施及主要材料都符合本澳相關條例並通過驗收,亦會按照經濟實用的前提為建造原則」,所指的「經濟實用」、「通過驗收」的標準是甚麼?市民認為,經屋價格之所以能比私人樓宇低,是因為有關價格剔除了開發商利潤以及房屋銷售成本等因素,而非在材料質量上面做文章,房屋局可否在經屋發售的時候將有關標準公佈於眾,供市民參考? 三、公共工程質量問題屢禁不止,根源在於缺乏實質性的問責機制。雖行政當局一直強調有一套嚴格的招標制度,每項工程還會聘用顧問公司擔當質量的監察和控制工作,但每每出了質量問題,結果往往是,負責的官員、承建商、監理公司都無需問責,政府只好再投公帑維修善後,受損的是市民的利益,而得益的又是誰?無人問責是否代表大家都需問責以及共同承擔相關的責任?包括永寧經屋、望善社屋以及餘下在建和尚未建的其它萬九公屋,對於工程質量問題,是否應有具體問責以及出現問題後的解決、跟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