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六成一車輛未納行車稅

2012-02-27

【特訊】2012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現正徽收,截至本月23日,全澳逾20萬台機動車輛中,只有7萬多台車輛繳納了行車稅,其餘超過六成一的車輛(即:12多萬台)尚未繳納,交通事務局呼籲車主盡快繳納行車稅,以免集中在最後限期繳交,造成擠迫,或因延誤繳交而被徵收過期罰款。 交通事務局又提醒車主,逾期繳納行車稅,除要額外徵收延遲利息及等於欠稅金額百分之三的款項外,還須繳付相等於稅款雙倍的罰款;倘在60天繳稅補充期過後仍未繳納上述款項,一旦查獲車輛在公共街道行駛或停泊,有關資料將送交財政局進行強制徵收。不繳納稅款而繼續使用及享用車輛者,須徵收相當於欠稅金額三倍的罰款。 市民繳納行車稅需攜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前往可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交通事務專區、財政局(包括財政局大樓、北區接待中心及氹仔接待中心)、指定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