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代表候選人推薦提名充分反映黨內民主

2012-03-02

【中新社北京三月一日電】一篇由中國官方通訊社一日播發的綜述強調,要履行黨章,嚴格程序,在中共十八大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推薦提名中充分發揚黨內民主。 新華社的這篇報道指出,今年下半年,中國共產黨將召開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推薦提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是黨員依據黨章行使民主權利、履行黨員義務的重要政治生活內容。中央要求,所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都應參加代表人選推薦提名。 中央要求,各省區市和中央企業系統(在京)代表中,黨員領導幹部所佔比例一般不超過六十八%,生產和工作第一線的黨員所佔比例一般不少於三十二%,其中工人黨員、農民黨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黨員的比例相應有所提高。嚴格界定黨員領導幹部、生產和工作第一線黨員以及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的範圍,確保實現代表結構比例要求,是各選舉單位認真落實的一件大事。 中共十八大代表名額共二千二百七十名。中央強調,十八大代表應是共產黨員中的優秀分子,具有政治先進性、黨員代表性。各選舉單位在推薦提名十八大代表人選中,普遍注意把先進事跡突出,受到組織表彰,在黨員群眾中擁有較高威望的先進模範黨員作為推薦對象。 文章指出,黨章是立黨、管黨、治黨的總章程。做好十八大代表選舉工作,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按照黨章的有關規定,中央明確要求,黨的十八大代表產生採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反復醞釀、逐級遴選的辦法進行。推薦提名從基層開始,基層黨委要根據多數黨支部和黨員的意見遴選上報推薦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