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延長一年

2012-03-02

【香港中通社澳門3月1日電】(記者肖龍)澳門行政會1日舉行發佈會稱,已完成討論《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延長1年,以紓緩低收入階層的生活壓力。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稱,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相關行政法規,每月補貼金額上限維持4400澳門元,申請條件相同,包括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的年滿40歲澳門永久居民,每月工作至少152小時;從事紡織、成衣及皮革製造業僱員每月工作至少128小時。 梁慶庭表示,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正深入研究最低工資,政府經分析後認為,有必要維持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2012年度的工作收入補貼仍按季度分四期申請及發放,並由財政局負責執行。 據悉,去年共有8500人次申請工作收入補貼,共發放補貼金額3500萬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