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擴大「強姦」定義 男性首度列受害人

2012-03-05

為了更準確統計性犯罪數據,美國政府擴大「強姦」的定義,首度把男性列入受害人。 過去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統計的強姦案只包括強行侵害女性,新定義涵蓋違反女性或男性意願的性行為。無論任何原因、有無使用暴力,只要未取得受害者同意而與之發生性行為,就屬於強姦。受酒精或藥物影響者、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身體缺陷者皆屬不能正常表達自己意願的人。 奧巴馬政府宣布的決定,是美國八十年來首次對「強姦」定義作重大修改。多年來,婦女權利組織和同性戀權益維護組織一直向政府施壓,要求擴大強姦定義。 美國聯邦官員表示,新定義將使FBI更精確地收集美國發生的強姦案數據,為政府決策者、國會和研究者提供更準確資訊,以便防止這種犯罪並懲罰罪犯。為了更準確統計性犯罪數據,美國政府擴大「強姦」的定義,首度把男性列入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