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居民涉刑事緊急處理

2012-04-25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刑事訴訟法典》法律草案,強調現有基礎上,增加保障訴訟參與人權利並優化訴訟程序、提高效率。主要修改涉及確保訴訟參與人權利、革新特別訴訟程序、簡化審判及完善上訴制度4部分。 法案建議非本地居民為嫌疑人的訴訟為緊急程序、修訂簡易及最簡易訴訟程序,增設的簡捷訴訟程序,適用處最高限度不超過3年徒刑、有簡單和明顯證據案件。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稱,政府諮詢文本建議擴大獨任庭管豁權,至審理最高限度等於或少於5年徒刑的犯罪,經聽取各方意見後維持現時3年或以下徒刑案件規定。  

民航局有責促進減少航空災害 ▲民航局將負責調查在本澳發生的航空意外或嚴重事故,並研究促進減少航空災難及提出相應預防措施。行政會完成討論相關法律草案,發言人梁慶庭稱,《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適用本澳,特區除已制訂航空通告外亦向國際民航組織承諾今年內公布相關法例。法案賦予民航局編製及發布關於意外及事故的技術報告,以及參加國際組織開展的活動,收集和處理航空安全資料須遵守保密原則,所開展的相關調查,目的為預防意外及事故,非追究過失或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