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530號
2012年05月30日
星期三
滿足住戶「三防」減少僭建物 樓宇防盜安全指引推出
2012-05-30
【本報訊】政府清拆僭建物跨部門小組至本月二十一日,共立案六百二十九宗僭建物個案,其中二百八十三宗已清拆,工務局城市建設廳長陳榮喜表示,自願清拆僭建物的人士有所增加,認為政府宣傳僭建物見成效。另外,工務局今日起推出《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就樓宇外牆窗戶、露台及公共通道等相對應位置安裝合法附加物作出明確規範,方便市民遵守和依循。陳榮喜指,希望藉指引,達到既滿足住戶上述「三防」目的之餘,讓市民清晰僭建物的種類以及不要安裝,從源頭上減少僭建物。 不少住宅有安裝花籠、閘門作為防盜之用,原來花籠是屬僭建物之一,閘門若佔用公共空間也屬僭建物。為讓市民清晰各項防盜設施是否存在潛在危險,工務局諮詢消防局和法律顧問意見後,制定了《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就樓宇外牆窗戶、露台及公共通道等相對應位置安裝合法附加物作出明確規範,為有需要安裝相關設施的居民提供一個簡單、清晰而又符合法例要求的指引。 不過,指引並非意味著政府會將僭建物合法化,是希望透過指引,能令居民在區分兩者時有足夠的認識,並能參照指引要求,安裝合法的家居安全設施,指引也會作為日後新落成樓宇統一安裝附加物的指南。 指引對在大廈外牆窗戶、露台、公共走廊、樓宇天台、通天、平台、退縮平台上安裝附加物作出明確和具體的規範。明確市民可在對應位置的室內範圍安裝窗花,並保留一個大於或等於最大窗扇的開口;針對露台,市民可在不更改或拆卸原樓宇外牆的情況下,可用非凸出的方式安裝預拉力式防盜鋼絲,或者用已預留逃生口的固定式欄柵,又或者安裝非密封式的攬閘和捲閘等方式去達到防盜防墮的保護作用。指引亦禁止將閘門建在共有部分,如公共走廊或樓梯,閘門亦不能阻塞疏散通道,如商場、寫字樓、商業樓宇、酒店及工廠公共通道加裝閘門,同樣不能阻礙人員疏散。 樓宇天台、通天、平台及退縮平台,亦禁止以任何固定方式安裝的附加物,如天台屋、頂篷等,僅接納以活動方式安裝防墮安全網或傘篷,但以不引致衛生問題、不妨礙消防人員救援工作及不影響他人為前提。 指引將於今日起推出生效,市民亦可透過工務局網頁瀏覽下載該指引。 政府清拆僭建物跨部門小組至本月二十一日,共立案六百二十九宗僭建物個案,其中二百八十三宗已清拆,在清拆的僭建物中,以天台屋和平台僭建物為主,而業主自行清拆的個案數目亦有增加。陳榮喜重申,會優先處理新設和翻新的僭建物,其餘的個案和舊僭建物亦逐步處理。又希望藉著指引,由源頭減少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