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促朝鮮還錢朝方無回應

2012-06-09

【香港中通社6月8日電】 韓國進出口銀行8日向朝鮮貿易銀行發出通報,催要7日到期的首筆糧食貸款。

韓聯社8日報道,這筆償還金為583萬美元,償還期限為6月7日。進出口銀行為韓朝合作基金的受託機構,上月4日就向朝鮮貿易銀行通報了這筆款項即將到期,但到目前為止仍未得到對方的答覆。韓國國際廣播電臺報道,韓國統一部發言人金亨錫在8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再次敦促北韓儘早償還第一期貸款本息。金亨錫指出,韓國政府使用國民的稅金向北韓提供糧食援助,北韓應該認真履行還貸合約。

韓國政府于2000年與朝鮮簽訂了向其提供糧食貸款的合同。韓國政府截至2007年,以貸款的形式向朝鮮提供了相當於8100億韓元(7.25億美元)的260萬噸糧食,包括大米240萬噸、玉米20萬噸。雙方糧食貸款合約規定,對滯納的本息款項繳納年2.0%的拖欠賠償金。進出口銀行表示,若朝鮮貿易銀行在接收到拖欠事實通知後30日內未能解決欠款,將被認作不履行債務處理。

韓國《朝鮮日報》說,朝鮮須償還的本金和利息583萬美元,是2000年向其提供的30萬噸大米和20萬噸玉米(價值8836萬美元)的首期償還份額。韓國政府在2000年至2007年間向朝鮮提供的購糧借款,朝方須到2037年還清,其中包括1%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