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619號
2012年06月19日
星期二
長者輪社屋八年被安排一屋兩戶 議員:不合理 房局:不接受可重輪
2012-06-19
【本報訊】有輪候社屋多年的長者不滿被迫安排一屋兩戶,房屋局回應指是資源不足,強調是有法可依,若當事人不接受可選擇排名單重新再輪候多一次,議員區錦新則批評有關做法實不合理,促請政府全面檢討修法。 六十九歲的劉婆婆於○四年申請輪候一房一廳社屋,月初終被通知有公屋可上,但卻變成是一屋兩戶。她稱自己只想獨居,一心只求一單位,好安安樂樂過日子,對有關安排甚為不滿,「你(譚光民)都識講白紙黑字,我都係白紙黑字申請的!」 現只靠養老金和房屋津貼過活、花一千六百元租舊唐樓住的劉婆婆坦言,收到通知後這幾天寢食難安,因房屋津貼到八月中止,而自己也沒這麼長命去等第二次機會,故百般無奈還是選擇妥協,「迫我簽,你有咩辦法呀……無辦法啦,咁的環境唔簽點得呀!」。她昨到房局簽約,已取匙可即入住。 房屋局在回應傳媒查詢時,引用社會行政法規條文:「如有需要,房屋局亦可將同一房屋分配給多個個人申請人」,指該局必須按法例規定,以現有資源讓輪候家團盡快上樓,冀減輕他們住屋負擔,強調「確有不少因存在迫切住屋需求人士同意入住一屋兩戶社屋」。
醫生證須獨居才可合理拒絕 房屋局說,申請者可不接受相關安排,但需有如醫生證明必須居於獨立單位等合理原因,但即使如此,礙於一房廳單位「相對不足」,當事人仍須按序等至有資源時才獲安排入住。 房屋局稱,他們會向申請人解釋若沒迫切需求可選排名單末尾而不被除名,等第二次機會;不然就可先入住一屋兩戶,待日後資源允許可再申請調遷。但若申請人不作任何選擇或回應,會進行除名聽證程序。而截至六月十五日,有二百六十二個社屋承租戶是一屋兩戶。
一屋兩戶應急才用 一直有關注一屋兩戶的直選議員區錦新指出,過去澳葡或回歸時,一屋兩戶是因應有緊急上樓需求社屋輪候家團而作的特別處理,但現在卻變成常態化,一些輪候一房廳多年的長者,最終只能選一屋兩戶,變相是刁難有關申請人,認為一屋一戶應是基本政策。 區錦新表示,即使申請人拒絕這次安排,就要由隊尾重新輪候,已屬不合理,也可能即時因拒絕理由「不合理」而被房局除名,亦有個案在第二次即最後機會時還是被安排一屋兩戶,最終因不選擇而被除名,他認為這些做法實在是「絕對無理由」。
促全面檢討修法糾正 區還補充,現行社屋法規當年完全沒經社會、立法會討論就匆忙頒布實施,內裡可謂問題多多,如兩人家團只限選一房等,實有修法的急切性,促請政府全面檢討法規,充分吸納社會意見,將問題一次過修正,勿再「諗到一樣補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