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批公屋諮詢文本忽略承擔

2012-06-29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批評特區政府推出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諮詢文本》嚴重偏頗,明顯推卸提供經濟房屋的責任,且忽略公共房屋發展的中期目標與承擔。

新澳門學社昨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房屋局在《公共房屋發展策略諮詢文本》中列出「短期目標和工作方向 (二O一一─二O一四)」及「中、長期目標和工作方向 (二O一五─二O二O)」,實質上是完成短期目標便跳到長期目標,悄悄推卸中期目標和承擔。

學社表示,中期目標應是針對自二OO五年以後,一直未有開展新的經屋申請,以及二OO九年後至今,已累積的等候登記申請社屋的家庭需要。學社認為,最簡單亦最必需的就是盡快開展新一輪的社屋、經屋申請登記,從而可針對社會的實際需求投入資源進行後萬九的公屋興建。

對於政府的「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屋策略,新澳門學社批評,那是徹頭徹尾的倒行逆施,是藉此錯誤政策以推卸為社會提供足夠經屋單位來解決居民住屋需要的責任。

學社指出,本澳自有公屋以來,政府所提供的社會房屋單位合共有八千多個,而經屋單位卻合共有二萬四千多個。此外,二OO五年以前被確認輪候公屋資格的家團中,有六千多戶被確認輪候社屋,有一萬二千多戶被確認輪候經屋。從歷史和需求上看,經屋的比例和需求遠超於社屋。

「除非政府是有意將公屋的政策收縮為只解決極度困難的家庭的住屋問題,而對具一定經濟能力而無能力購買私人房屋的家庭則撒手不管。否則決無道理罔顧事實罔顧需要而定出如此政策。」新澳門學社請政府重新確定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