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4億樓王 買家要有錢有面

2012-07-03

香港東半山一幢豪宅日前開售時,有傳「睇樓者」先要證明身家達五十億港元,惹來議論紛紛。不過美國紐約一間有「三十間房」的萬呎複式豪宅,對買家要求更嚴格,有錢之餘更要有一定社會地位,最終由著名投資公司橡樹資本創辦人馬克斯(Howard Marks,以五千二百五十萬美元(約四點一億港元)購得,刷新當地「合作公寓」(Co-operative apartment)的成交紀錄。

今次成交的複式單位,位於曼哈頓的知名豪宅大廈740 Park Avenue,曾是美國傳媒巨擘時代華納已故總裁羅斯(Steve Ross)遺孀考特妮的故居。單位共分兩層,面積一萬平方呎,共有三十房間(外國住宅的「房間」一般包括洗手間、廚房等),包括兩間圖書館、八間睡房、十間浴室和六個陽台等,每年單是保養費就高達三百二十萬港元。消息指,馬克斯和妻子將由洛杉磯遷入,與化妝品牌Estee Lauder主席勞德和投資公司百仕通集團創辦人施瓦茨曼等為鄰。

合作公寓指買家以購入股份的模式,購入大廈的住宅單位,大廈運作方針及規定均由住客共同決定,並由物業公司負責管理。這幢豪宅對住客要求嚴格,買家要先接受背景審查,確定其身家豐厚之餘,品格地位也適合。艾國已故女星伊莉沙伯泰萊、演員芭芭拉史翠珊、名嘴芭芭拉華達斯和華爾街著名投資者佩爾茨(Nelson Peltz)等名人,都曾被拒諸門外。